各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学校毕业离校相关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后勤集团科教中心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生教材费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1. 科教服务中心将于2023年6月5日前通过浙大邮箱分批给每位毕业生同学发送个人教材费结算金额的邮件,告知应退还或应补缴教材费的金额。同学如需查询本人在校期间历年的教材领用明细,请登录浙江大学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default2.aspx,通过“教材费查询”模块查询并核对。若有疑问的,请与科教服务中心各校区教材服务部联系咨询。
2.科教服务中心将于2023年6月8日起统一办理教材费结余退款和补缴扣款手续。请确认与学号关联绑定的中行卡可正常使用,以保证能成功退款或扣款;需补缴教材费的同学请将应补缴款项于6月7日前足额存入中行卡,以便扣款成功。若有通过银行办理退款或扣款未成功的,科教服务中心将及时通知相关同学到各校区服务部办理退款或补缴手续,或约定以其他合适的方式办理退款或补缴手续。
3.鉴于毕业生离校采用电子离校单,请各位同学务必及时办理教材费结算相关事宜,以免影响同学们办理离校手续。
4.科教服务中心各校区教材服务部地址及联系电话:
紫金港校区教材服务部(东四B二楼227-1文化长廊二楼最南端),88206075罗老师。
玉泉校区教材服务部(控股大楼东北侧,科教服务中心办公楼一楼),87952430寿老师。
西溪、之江校区的同学请联系玉泉校区教材服务部。
华家池、舟山校区的同学请联系紫金港校区教材服务部。
二、【本研】生仪学院关于2023届毕业生学位服借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请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即日起,于工作时间到周亦卿大楼213室张老师处领取学位服,并于6月27日17:30前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归还原处。
三、【本研】生仪学院关于2023届毕业生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请研究生以个人为单位、本科生以班级为单位,即日起,于工作时间到周亦卿大楼201室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其中【院系鉴定】一栏请班主任、导师填写并签名,班长统一收齐后(本科)于6月9日17:30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曹老师处(本科)。
四、【本研】校医院关于2023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毕业生体检是毕业审核的内容之一,是向用人单位提供身体健康状况的重要依据。校医院定于5月31日-6月14日在各校区进行毕业体检。请需要体检的毕业生预约体检。为方便毕业生就业入职,今年毕业体检可以选择和入职体检一起进行,需要入职体检的同学请预约入职体检并在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只需要毕业体检报告的同学请预约毕业体检并在下午参加体检。
紫金港:6月8日—14日(周末除外) 咨询电话:88208834
玉 泉:6月5日-9日 咨询电话:87951619
华家池:5月31日—6月2日(每天下午) 咨询电话:86971664
预约途径:浙大钉→校园数字医疗→体检预约
入职体检兼毕业体检根据选择套餐付费上午空腹体检,毕业体检下午在体检校区支付50元体检费领取毕业生体检表。保送或已录取为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可免检。
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请于6月16日17:30前交到周亦卿大楼201室曹老师处(本科),研究生见通知七。
五、【本研】安全保卫处关于2023年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一、户口迁出和离校程序
毕业生户口迁出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学院(系)统一办理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
(一)学院(系)统一办理程序
1.有统一办理需求的毕业生请按照《附件1 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附件1)或《附件2 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附件2)要求填写《附件3 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xlsx》(已在钉钉群发送在线链接,请在线填写),请在6月15日17:30前完成填写。
2.安保处将于毕业典礼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各学院(系),学生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需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保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上传“户口迁移证”。
3.注意事项
(1)学生需认真核对户口迁出资格和迁出地址,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请勿上报。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2)对于后续仍在现校区升学就读,且自愿选择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户口不予迁出。
对于后续在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但6月份不予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3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在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家庭地址。
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区 | 地址 | 邮箱 | 电话 |
紫金港 | 纳米楼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 | zjuabc@zju.edu.cn | 88206065 |
玉泉 | 玉泉校区7舍101室 | 888666@zju.edu.cn | 87952295 |
西溪 | 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 | 0016459@zju.edu.cn | 88273229 |
之江 | 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 | 0018576@zju.edu.cn | 86592777 |
(二)学生单独办理程序(逾期未填写在线文档或个人原因单独办理)
1.户口在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之江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到之江校区保卫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再到九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继续在浙大升学,也可在此栏上传本人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
4.如委托他人代办户口迁移证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或学历证明)、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04,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号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号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号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并且上传本人现户口页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
三、因到北京上海工作需缓迁户口的程序
到京、沪工作,因当地户口审批时限较长,需申请缓迁的毕业生,请在安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备注栏处的要求准备其他所需材料,提交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申请办理离校手续。
六、【本研】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预通知
应届毕业生团员请参照附件1、2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即日起可以办理,原则上应在离校前办理完成。
(1)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详细转接地址请咨询拟转入单位。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以录取学校院级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建立新生团组织,并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月15日前,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具体操作见“智慧团建”系统首页。
(4)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应填写申请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于6月25日前发送至zjusyxytw@163.com,由院系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转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5)如需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附件6),请单独联系学院团委。
孙老师、曹老师 0571-87952002
沈同学 13777859804
附件: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2022年版).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2022年5月).pdf
生仪学院
2023年6月13日
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周亦卿科技大楼
电话:0571-87951086
邮编:3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