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学院(系)办学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点、科学规划专业志向,树立为国学习的远大理想,现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5〕28 号)文件及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
组长:吴丹
成员:周泓 陈辰星 陈杭 陈祥献 琚兆杰 郑婧 陈星 沈义民 齐炜 鲍俊威 王钰杰
二、主修专业确认安排
1.学生需按时在(http://zdbk.zju.edu.cn)“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一次性提交申请本大类所有专业的志愿排序,同时提交一份个人陈述。
2.学院组织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公示拟确认名单。
4.学院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审核。
5.学校公示名单。
三、主修专业确认流程
当学生申请人数大于专业基本容量时,专业通过面试形式进行遴选。学院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遴选确认,对通过本轮遴选进入专业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综合成绩 = 高考相对成绩×60%+面试×40%
学生高考成绩
高考相对成绩= —————————————————×100
生源地省市工信大类的最高高考成绩
面试要求: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状态、综合素质、学业基础、专业兴趣和能力。
四、相关说明
1.主修专业确认时按学生专业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或遴选,学生被某一级志愿专业接收后,其所填报的后续志愿均无效。
2.招生时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无需参加主修专业确认环节。
3.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教学科做好遴选相关材料存档。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2025年10月31日
地址:杭州市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周亦卿科技大楼
电话:0571-87951086
邮编:31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