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设、院设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学院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一、评选办法
各专项奖学金评选由各所组建所内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参考研究生取得的业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根据《生仪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专项奖学金分配表》(附件1)和《生仪学院2024-2025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附件2)进行评选,形式不限,经由所内公示后上报学院。
各参评学生当前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材料。等到系所评选完毕之后,再根据所内公示结果及自己获得的对应奖项,提交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5),各研究所汇总后于11月5日12:00前将电子版(附件3)发送至zjusyxytw@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正反打印,不要破表,完成相关人员签名,以研究所或班级为单位交到周楼201陈文政老师处。
二、注意事项
参与评奖评优的同学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反对弄虚作假,参评学生要对申报的科研成果真实性负首要责任。如发现违法评奖条例的事件,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并上报学校。
联系人:陈文政 地址:玉泉校区周亦卿大楼201室
联系电话:0571-87952002
联系人:杨熠
联系电话:15088405079 电子邮箱:22515016@zju.edu.cn
附件1-生仪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专项奖学金分配表.xlsx
附件2-生仪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doc
附件4-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5-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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